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以下简称“十一所”),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个电子元器件和材料研究所。60多年来承担了大量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多项成果移交各地电子工业企业投产,并以整个专业调出方式分迁、援建了13个电子专业厂、所,1958年建立红外技术研究室,1964年建立国家激光技术研究室,1970年经国防科委批准,研究方向全面转向以固体激光和红外技术为主的光电技术研究。目前,十一所是我国唯一拥有激光、红外两大专业,集科研、生产、服务保障于一体的综合性光电技术研究所。
应聘条件:
1.熟悉光电公司技术、产品、人员等基本情况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分析判断能力
3.法律、中文、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男,年龄35岁以下
岗位职责:
参与建立完善各项法律工作规章制度,开展公司合同管理、商务谈判、招投标、资产转 让、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有关法律事务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公司监事开展工作,协调公司监事与股东、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相关事宜。
联系人: 张老师女士 联系电话: 010-8432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