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4年中重启投资移民计划 申请人不包括内地居民

香港2024年中重启投资移民计划 申请人不包括内地居民

 

但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可申请

 

       香港特区政府2023年12月19日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俗称“新投资移民计划”)细则,明确合资格申请人不包括中国籍内地居民。有关计划目标于2024年年中推出,及接受申请。

  港府曾于2003年推出过一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2015年1月时终止。与8年前相比,新投资移民计划的投资资金门槛增加2倍至3000万港元,投资范围不仅包括金融资产和非住宅地产,更硬性规定要将其中300万港元投入港府全新成立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支持香港创科发展。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指出,特区政府对新投资移民计划并无设定硬性引资指标,参考上次同类计划平均每年吸引4000人申请,以每宗申请3000万港元计,新计划将可为香港带来1200亿港元的年度新资金。他强调,3000万港元的资金门槛与区内类似经济体的投资移民计划相比,具备竞争力,且香港作为居住和生活的地方有吸引力,香港特区护照在出行便利性上亦有优势,对新计划和整体配套有信心。

  对比新加坡不断调高准入门槛的全球投资者计划(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简称GIP),香港新投资移民计划3000万的入场费确实不算高。前者涵盖的三种方案中,资金门槛最低的也达1000万新加坡元(约合5860万港元),兼有雇佣新加坡人、促进当地就业的硬性指标。(详情见财新网报道《新加坡再度提高投资移民门槛|星港钱潮》)

  按照香港新投资移民计划细则,申请人资格准则包括:年龄在18岁及以上;国籍为外国国民,或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华籍居民;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的所有时间,申请人须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没有不良记录并符合香港一般的入境和保安所需规定。

  申请人将投向香港的3000万港元,将大致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金融资产和非住宅地产,投资金额不低于2700万港元,二类资产之间可以随时转换;第二部分为上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为固定金额300万港元,由俗称“港版淡马锡”的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金融资产的可选范围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基金。股票专指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下称“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则包括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联交所上市债券(包括国家财政部和内地地方政府在香港发行的债务票据),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由香港特区政府、外汇基金、香港安捷证券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机场管理局及其他港府指明由港府全资或部分拥有的其他法团或机构或团体发行的债券,以及联交所上市公司发行的港元或人民币债券。存款证的投资金额以300港元为上限。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的认可基金或保险,则须来自受香港证监会规管的机构或计划。至于合资格的有限合伙基金,则属于根据香港《有限合伙基金条例》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在今年2月在《财政预算案》中宣布重启时,曾提出不包括地产类投资(详情见财新网报道《香港重启投资移民 可投资产不包括物业|星港钱潮》)。但最新的细则中明确,可投资不超过1000万港元于香港的商用或工业用途非住宅房地产(包括期房但不包括土地)。与此同时,投资于非住宅物业的计划申请人可享受外来人才在香港购置住宅物业“先免后征”买家印花税及新住宅印花税的安排。

  至于300万港元必须投资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许正宇指出,目的是让这部分新资金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服务于香港实体经济。

  按照流程,“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首先获得原则上批准,取得不超过180天的访客逗留身份,并用这段时间作出所承诺的不低于3000万港元的投资。在投资移民资格正式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初期先取得在香港逗留期限2年,其后每次延长不多于3年,直至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即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而假如申请人满足投资移民的财务规定已满7年,但没能符合连续在港通常居住7年的要求,可以申请在香港无条件限制逗留,但暂不能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另外,新投资移民计划规定,申请人的受养人可以同赴香港。收养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同性或异性伴侣(身份关系由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以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人子女。

 

本文转自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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