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浮桥案终曲:黄德义等2人维持原判,5人免刑11人无罪

吉林浮桥案终曲:黄德义等2人维持原判,5人免刑11人无罪

 

白城中院认为,原判对主犯黄德义和参与程度较深的何树春定罪量刑适当,应予维护;黄嵩等五人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 ;黄永等11人情节显著轻微,宣告无罪。

在作出再审决定三个月后,2023年12月25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对黄德义等18人寻衅滋事再审一案进行宣判,维持对黄德义、何树春的定罪量刑;对黄嵩等5人免予刑事处罚;宣告黄永等11人无罪。 ​​​

此前财新报道,洮南市振林村村民未经批准在洮河上自行架桥,当事人黄德义等18人

 

本文转自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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