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天津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考职位为天津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报名时间:1月23日8:30至1月29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1月23日8:30至1月30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看审查结果。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机关审查意见,及时补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报考人员应尽早报名,避免最后集中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综合市区、综合街镇、行政执法3类,其中,综合市区适用于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含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综合街镇适用于乡镇街道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适用于行政执法类职位。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和市审计局审计业务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相关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市审计局审计业务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
3月16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7日上午:0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考试。报考市级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内六区和部分市属高校;报考区级以下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所报考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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