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共有476家事业单位,提供1559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128名。其中:
(二)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长春新区、经开区、净月区、汽开区、莲花山、公主岭市、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16个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539名。
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2年1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1.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Idb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至2024年3月1日14:30截止。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各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除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中标明考试形式仅为面试的,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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