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PCAOB处罚毕马威中国三名合伙人

美PCAOB处罚毕马威中国三名合伙人

 

这是中美跨境审计监管合作达成协议以来PCAOB处罚的第四家中国所;与前三家处罚不同,此次对毕马威的处罚仅涉及合伙人个人责任,并不涉及事务所层面

       因对中概股达内科技(NASDAQ:TEDU)的财务审计工作存在严重缺陷,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3月20日对中国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三名合伙人作出处罚决定。

  经财新对比确认,这三人分别是毕马威中国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主管合伙人蔡忠铨、毕马威中国合伙人马宏超、毕马威中国信息技术风险和鉴证服务主管合伙人董常凌。

  PCAOB称,在达内科技2017年的财报审计工作中,蔡忠铨和马宏超未能获得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来支持达内科技报告的收入;在评估达内科技的收入时,两人计划以公司的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相关的控制)为依据;但在得知达内科技的信息技术相关控制存在大量未修复的缺陷后,两人最终还是不恰当地继续依赖这些控制来支持他们的审计结论,“就好像这些控制是有效的一样”。

  此外,PCAOB还发现蔡忠铨和马宏超未能表现出应有的谨慎和专业怀疑精神,也未能获得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来支持达内科技的应收账款净额。具体而言,他们没有适当评估达内科技呆账备抵的合理性;二人也没有充分了解管理层是如何估算的,没有适当评估其合理性,也没有充分考虑表明估算可能不合理的证据。

  至于董常凌,PCAOB发现,作为IT方面的负责人参与了达内科技的审计,但他未能充分监督相关IT专业人员,未能发现IT审计程序中的多个缺陷。

  最终,PCAOB对三人谴责,对蔡忠铨处以7.5万美元的罚款,对马宏超处以5万美元的罚款,对董常凌处以2.5万美元的罚款;禁止蔡和马成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关联人士,他们有权在一年后向PCAOB请求同意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联;限制董在一年内担任发行人审计中的某些角色;要求蔡和马各自完成继续专业教育,然后再提交PCAOB同意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的申请;要求董在明年完成额外的继续专业教育。

  PCAOB 主席埃里卡·Y·威廉姆斯(Erica Y. Williams)表示:“PCAOB将采取行动保护美国市场的投资者,并对任何违反PCAOB规则和标准的人追究责任,无论他们身在何处,”

  这是中美双方2022年8月底达成审计监管合作并开展现场检查和调查以来,PCAOB处罚的第四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1月30日,PCAOB对山东浩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香港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即罗兵咸永道)共计罚款794万美元,原因包括伪造审计报告、质量控制标准、诚信和人事管理要素等(参见财新网《伪造审计报告、考试群体舞弊 三家中国会计所被美PCAOB罚款794万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与前三次处罚不同,此次对毕马威的处罚仅涉及合伙人个人责任,并不涉及事务所层面,而此前的三例均涉及事务所罚款:普华永道香港罚款400万美元、普华永道上海罚款300万美,山东浩信及其四名审计师共罚款94万美元。

 

本王转自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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