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1年5月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选聘特聘专干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选聘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参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1年5月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岗位表》(具体岗位参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11日下午18:00。
(二)报名资料
1.《凤凰街道办事处特聘岗位专干报名表》原件(本人手写签名,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无须扫描件)(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相关验证材料;
6.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本人手写签名);
8.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本人手写签名);
9.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fhzzrs@szgm.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
2.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再受理。
3.报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2319363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为学士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学位验证报告。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街道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不通过不予通知。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专业技能考察,第二部分为综合素质考察。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察分*50%+综合素质考察分*50%计算。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等于或者高于70分由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职称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按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电话:0755-23193373。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面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1年5月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岗位表 | ||||||||||||
序号 | 岗位类型 | 岗位编号 |
拟招用 人数 |
最高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研究生专业 名称及代码 |
本科专业 名称及代码 |
其他报名条件 | 岗位工作内容 |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 备注 |
1 | 党建 | 2021201 | 1 | 35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法学(A0301) 中国语言文学(A0501) |
法学(B0301) 中国语言文学(B0501) |
1.中共党员; 2.在县(处)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党政机关党建、综合文字工作,具有综合文字材料3年以上主笔经验; 3.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须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力资源管理方向)或中级社会工作者以上职称,符合本科专业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
1.负责党建工作政策研究、课题研究等; 2.负责工作总结、计划、报告综合性文稿,以及党建、政务信息、宣传材料撰写等工作; 3.负责基层党建业务及党建创新项目策划、实施。 |
1.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6.提供3篇以上个人主笔的县(处)级以上媒体或党政信息综合文字材料及相关刊物名称、刊号、目录等佐证材料; 7.以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条件报考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职称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2 |
安全生产 (安全工程) |
2021202 | 1 | 40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机械工程(A0802) 电气工程(A0808) 安全科学与工程(A0837) |
机械类(B0802)电气类(B0806)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B0830) |
1.从事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工矿商贸、电气、危化品、机械安全管理经验; 2.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须取得工程师以上职称,符合本科专业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5.以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条件报考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职称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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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仲裁(司法) | 2021203 | 1 | 4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以上 | 不限 | 不限 |
1.具备3年以上相关法律工作经验; 2.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本科专业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
1.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检查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3.负责指导管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5.以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条件报考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职称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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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治理 | 2021204 | 1 | 35 | 研究生 | 硕士 |
哲学(A0101) 法学(A0301) 社会学(A0302) 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 中国语言文学(A0501) 历史学(A0601) 中国语言文学(A0501) 新闻传播学(A0503) |
/ |
1.有新闻报道、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方面工作经验; 2.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
1.负责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包括公共文明测评、扫黑除恶宣传等工作; 2.负责完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宣传工作; 3.负责舆情应对与管控工作。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验证证明;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
|
5 | 仲裁 | 2021205 | 1 | 40 | 研究生 |
硕士 |
法学(A0301) |
1.4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并且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仲裁员证》; 3.从事仲裁相关工作3年以上(含),且近3年累计独立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不少于100件。 |
1.独立办案,并负责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审理; 2.参与重大劳资纠纷调处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仲裁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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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
转载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