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正式起诉美国政府,称封禁法案违宪

TikTok正式起诉美国政府,称封禁法案违宪

 

 

美国当地时间5月7日,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旨在封禁TikTok的《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法》违宪,并阻止该法律的执行。

第一财经记者获取的诉讼文书内容显示,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提交请愿书,称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的禁令侵犯了1.7亿美国用户的第一修正案权利,法律关闭该平台是基于“对数据安全和内容操纵的猜测以及分析上的缺陷”。“国会有史以来第一次颁布了一项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永久禁止某一特定的言论平台。”该文件称。

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要求法院宣布该法律违宪,发布命令阻止司法部部长梅里克·加兰德(Merrick Garland)执行该法律,并给予“适当的进一步救济”。

TikTok表示,禁令不是基于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仅是出于对数据安全和内容操控的推测和担忧,这些担忧即便存在,也可以通过“德克萨斯计划”等已在实施中的举措解决。

2020年,时任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出台总统行政令,强迫字节跳动出售TikTok。但该禁令后来被美国法院推翻。作为应对,TikTok提出了一项名为"德克萨斯计划"的计划,包括将信息存储在美国科技公司甲骨文。

TikTok此次在诉讼文书中补充称,公司自愿投资了20多亿美元来建立一个技术和治理保护系统(即德克萨斯项目),以帮助保护美国用户数据的完整性,通过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谈判,公司还在一份长达90页的《国家安全协议》草案中作出了特别的额外承诺,包括同意一个“关闭选项”,即如果公司违反协议下的某些义务,政府有权暂停TikTok在美国的运营。

TikTok方面在诉讼文书中表示,这项法律——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的应用法案——是违宪的,禁止TikTok是如此明显地违宪,以至于该法案的发起者并不将该法律描述为禁令,只是称为对TikTok所有权的监管。

但在现实中,TikTok方面称自身根本没有选择,该法案要求的“合格剥离”条件在商业、技术、法律上都不可能成立。禁令不仅剥夺了公司受到平等保护的权利,还将导致公司的私有财产遭到非法侵占。

TikTok强调,国会在没有任何立法发现的情况下颁布了这些极端措施,该法案没有阐明TikTok构成的任何威胁,也没有解释为什么TikTok应该被排除在国会对其他平台施加的标准评估之外。即使是个别国会议员的声明和国会委员会的报告,也只是表明了对TikTok未来可能被滥用的可能性的担忧,而没有引用具体证据。

今年3月以来,以“保护国家安全”为名,美国国会快速推进封禁TikTok法案。4月24日,美国总统拜登正式签署并使之成为法律。根据新法律,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必须在270日内剥离旗下应用TikTok的美国业务,否则TikTok将在美面临全面封禁。

 

 

本次诉讼不是TikTok第一次起诉美国政府。2020年,时任总统特朗普颁布针对TikTok的禁令,TikTok、员工以及创作者分别起诉美国政府并取得成功,法院叫停了禁令。

该法案在美国也引起了一些争议。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电子前沿基金会在内的美国民权组织多次发布声明,谴责法案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并将为美国政府对社交媒体和言论的过度控制设立先例。

此前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针对TikTok被禁法令回应称,如果所谓"国家安全"的理由可以用来任意打压别国的优秀企业,那就毫无公平正义可言。看到别人的好东西就要想方设法据为己有,这完全是强盗逻辑。"TikTok完全按美国的法律注册,经营合法合规,接受美方监管,美方却千方百计动用国家力量对其打压,不仅要实施禁令,甚至还要强制剥离。一个标榜言论自由,自诩为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却不惜动用国家力量打压特定企业,这才是真正具有讽刺意味。"汪文斌表示。

 

本文转自于  第一财经

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才汇云网”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0条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