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同意设24所本科高校

教育部拟同意设24所本科高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康复大学等24所学校,现予公示。(教育部网站)

 

 

本文转自于 新浪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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