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8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0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8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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