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聊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如下:
具体招录职位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9.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本次招录简章及有关信息在聊城市公安局、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聊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临清市公安局、冠县公安局、莘县公安局、阳谷县公安局、东阿县公安局、戎威远安保服务聊城市分公司等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至 11 月 8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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