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缺人!上海近期单位招聘汇总来啦!

严重缺人!上海近期单位招聘汇总来啦!


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招聘






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为市民反映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热线呼叫中心主要是受理并办理市民提出的包括各类政策和公共信息咨询的事项、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非紧急类求助、涉及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投诉、对本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的服务窗口。


在疫情特殊时期,热线的来电量创历史新高,正是呼叫中心的每一位“逆行者”用自己的耐心以及专业的服务技能,有力支撑上海城市疫情防控工作。


➦招聘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以上学历

3)身体和心理健康,无遗传病史、无精神病病史和传染病史,无纹身,相貌端正,口齿清楚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与抗压能力、具有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招聘岗位:

1)语音客服代表(50名)


任职要求:

中专及以上学历,熟练应用office软件,打字速度40字/分钟以上,反应敏捷,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及分析判断能力;

➢口齿清晰,声音悦耳,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能听懂沪语且能简单交流,有客服工作经验者优先。

2)多媒体客服代表(10名)


任职要求:

➢中专及以上学历,熟练应用office软件,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

➢熟悉互联网媒体,具有良好的文字编辑能力及表达能力;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听说读写流利,具有相关客服经验者优先。


3)信息采编专员(5名)


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汉语言文学、公共服务等相关专业优先,熟练应用office软件,打字速度70字/分钟以上;

➢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及较强的文字编辑和提取能力以及知识库数据分析、整理、统计的能力;

➢有较强的新闻热点敏感性,有一定的信息挖掘能力和信息整合能力;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学习能力,团队意识强,有开阔的思维和创新意识;

➢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大型客服或呼叫中心信息维护、自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


4)手语客服代表(3名)


任职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中国手语与上海手语;

➢熟悉互联网媒体,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及较强的文字编辑和提取能力;

➢具备较强新闻敏感性,有一定的信息挖掘能力和信息整合能力;

➢熟练应用office软件;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学习能力,团队意识强;

➢具有手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外语客服代表(5名)


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能使用英语或其他外语交流且发音标准,熟练应用office软件;

➢熟悉互联网媒体,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及较强的文字编辑和提取能力;

➢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一定的信息挖掘能力和信息整合能力;

➢具备第二外语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上述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入职后将与安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6)实习生(若干)

欢迎在校或即将毕业的实习生前来实习,对于初入社会的学生有前所未有的帮助哦,实习岗位根据呼叫中心运营情况而定。


➦薪酬及福利待遇:

➢工资:月均收入税前6000元—9000元/月,实际收入与绩效挂钩。

➢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免费体检,丰富有趣的团建活动,各种节日福利,还有子女托费报销等等超多好福利。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薪酬按80%的比例发放。

➢实习生:税前2000元+餐食交通补贴。


➦工作时间及地点:

➢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是7*24小时服务,班务类型为做五休二和做一休一,实行轮岗工作制。


➢延安东路1200号(近人民广场,地铁1、2、8号线均可到达)


➢上南路6100号甲 呼叫中心大楼(园区内有多条线路班车可达轨交)


➦应聘方式:

1)邮箱:请发送个人简历至hr12345@189.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

2)电话:拨打021-56712345按1确认报名(请用手机拨打报名电话)

收到您的简历后我们将统一安排面试,提前通知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3)面试会:现场参加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12345热线专场面试会。


面试会场次安排如下:

虹口区

时间:8月6日14:00-15:00

地点:虹口区曲阳路191号二楼


闵行区

时间:8月9日14:00-15:00

地点:闵行区莘谭路168号一楼


普陀区

时间:8月10日14:00-15:00

地点:普陀区武宁路1036号二楼会议室


黄浦区

时间:8月12日14:00-15:00

地点: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55号一楼面试室




上海歌剧院公开招聘






上海歌剧院是排演歌剧、舞剧、交响乐、合唱为主的事业单位,剧院坚持以打造民族原创和创排世界经典并举、以民族原创为重点的方针,重视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使之成为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信息如下:


➦招聘说明:

招聘岗位:法务

招聘人数: 1人

岗位职责:

1)根据剧院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剧院业务开展的法务工作流程

2)为剧院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务支持,对常见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3)参与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评估及定期修订,出具审核意见和建议

4)负责对接外聘法律顾问,并协助其开展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5)参与起草各类中、英文格式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并负责具体法律文书的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和建议

6)参与院内各类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研判

7)协助处理院内各类鉴定、公证、查档等事务


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专业毕业;CET6及以上;身心健康;

2)具有两年以上法务管理或相关法律工作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有文化行业相关法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成功处理演出、创作类法律事务的经验和业绩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坚持原则和底线;

4)工作细致耐心,积极热情,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5)有较强的学习和应变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良好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逻辑思维和公文写作能力;善于沟通与协调,具备一定法律谈判技巧。

招聘岗位:艺术教育

招聘人数: 1人

岗位职责:

1)根据剧院品牌定位、演出季内容及剧院资源,推广与传播歌剧艺术,策划拟定各类有创意的艺术教育活动推广文案,并负责推进

2)开发及完善长线艺教品牌

3)开拓、积累和维护艺术教育上下线的双向资源

4)能够独立完成每次活动的前期及后期的宣传推广

5)能够全程独立完成单项活动的策划、对接、落实执行

6)及时记录、分析,并反馈总结每次活动

7)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系、中文系、音乐学、艺术教育、艺术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身心健康;

2)工作细致耐心,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学习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有创意思维,热衷各类艺术活动体验;

4)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及Acrobat等基本办公软件,及抖音、美拍、美图、秒拍、剪映、VUE等手机多媒体App,掌握PS、PR等最基本的功能操作;

5)有文化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8日


➦招聘办法:

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投递至EMAIL: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并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艺术教育岗位应聘者可同时发送本人独立撰写的文案材料。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8日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2021年8月8日


➢考核方式

上海歌剧院将依据卫生防疫要求,根据岗位分类分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根据由高到低的笔试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7




上海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上海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中心的主要职责为:健全全市投资促进和中小企业上市促进服务体系;开展招商引资,提供咨询服务,协调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户;承担本市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改制上市相关工作;开展相关政策和发展趋势研究;负责本市投资促进环境推介,开展专业培训,强化市区协同,加强合作交流。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工作态度积极乐观,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抗压能力

3)性格外向、亲和力强、处事灵活,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在本市(含各区)经济(产业)、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条线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招聘说明:

1)招商引资(管理岗位)1名

岗位职责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挖掘、发现和跟踪推进。拓展和维护招商引资工作网络与渠道,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区、重点园区的对接,充分了解投资者需求,促进项目落地。


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在本市投资促进部门、经济(产业)部门、商务部门及相关直属(归口)单位从事具体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

具备较强的招商引资能力,主要包括招商项目信息挖掘、项目对接和落地等;掌握一定的招商资源和渠道;熟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办理、招商引资政策及商会等各类机构运作。


2)招商引资活动推介(管理岗位)1名

➢岗位职责

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开展业务拓展。


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在本市投资促进部门、经济(产业)部门、商务部门及相关直属(归口)单位从事招商推介的活动组织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a、具有省部级以上部门主办的重大活动的活动策划、预算编制、组织实施经验(主论坛、分论坛均可);

b、担任过相关单位外联部、合作交流部、市场拓展部部门负责人经历(正副职均可)。


3)会计(管理岗位)1名

岗位职责

负责单位会计工作,做好单位财务管理。


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具备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

熟悉各项财经管理制度,掌握政府会计制度,了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招聘办法:

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8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报名信息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报名信息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其他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lisy@sheitc.sh.gov.cn。


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例如:张三-招商引资)的格式命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特别告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中心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与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本中心通知参加笔试。


笔试由中心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依据笔试成绩高低,将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面试将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综合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程度。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本单位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中心对其政治表现、道德素质、诚信记录、应聘资格、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正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录用人员,则该岗位空缺。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报上级单位审核批准,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4228685)

邮箱:lisy@sheitc.sh.gov.cn

监督电话:23112789

注:报名信息表可上海人社局官网下载。

网址:(http://rsj.sh.gov.cn)



上海消防招聘






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计划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600名(上海市招录300名,重庆市招录50名,山东省招录50名,山西省招录100名,河南省招录100名),其中:公开招录社会青年200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200名、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200名。


➦招录条件与范围

1)具有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等5省(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2)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1年7月31日23时后、8月31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报名咨询电话:021-28955178(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


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


具有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户籍,在户籍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名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由户籍地招录办组织实施。


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以常住人口身份在上海市报名的,只可报考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由上海市招录办组织实施。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8月10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相关省级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


上海市招录办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1405室。


2)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前3次消防员招录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招录对象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注销注册信息。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


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26日前申报,8月27日0时起不再受理。


3)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相关省级招录办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个人征信报告、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1)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2)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3)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4)。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


4)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于招录


➦公示及录用

1)公示。根据“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2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入职培训。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按排名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择优补录。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按照初任消防员工资不低于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


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子女就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注:具体招录计划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测试项目及标准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等信息详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

(网址:http://rczp.shou.edu.cn)

转载来源 :  上海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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