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2021甘肃事业单位(财政厅、交通厅、科技厅...)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9人公告!大专可报

事业编制!2021甘肃事业单位(财政厅、交通厅、科技厅...)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9人公告!大专可报



1、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189人公告
2、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人公告
3、2021年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14人公告

4、甘肃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招聘2人公告



1、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
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通〔2020〕208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省交通运输厅所属9个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9名点击获取职位表,其中,管理岗位112名,专业技术岗位15名,工勤技能岗位6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6日至2003年9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6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列表点击获取职位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属毕业院校自设专业,未在上述专业目录中包含,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执法类岗位(17024-17043岗位)的应聘人员,其所学专业必须包含在《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类中。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网上申请报名,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统一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点击获取职位表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从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gansu.gov.cn/)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查询。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09∶00至9月17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点击获取》。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应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9月1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8:00以后,应聘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后果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9∶00至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通过笔试准考证向考生告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于2021年11月23日前,在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gansu.gov.cn/)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相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各招聘单位于11月3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并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3日内,各招聘单位负责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换算为百分制后计算总成绩。综合类岗位(17001—17023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执法类岗位(17024—17043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迅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审批聘用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12月12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记录备查。新聘用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违纪认定与处理


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和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七)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八)本公告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485532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480691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485697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810240
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1-8771682
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综合管理科咨询电话:0931-8678712
甘肃省兰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1-8871571
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43-8302878
甘肃省定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2-8362118
甘肃省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9-8893091
甘肃省甘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41-8210440
甘肃省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6-8246033
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7-2650150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监督电话见《岗位列表》
附件:1.《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点击获取》
2.《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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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21年下半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2021年下半年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人点击获取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无色盲色弱;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特别提示: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 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未在上述专业目录中包含,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天水矿产勘查院岗位代码为05015和05018两个岗位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但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资格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岗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4名点击获取职位表,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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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网站(http://www.gsysdkj.com/)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00至9月17日(星期五)18:00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点击获取》。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726128、  8726129。
3.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9月1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后果自负。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7.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9∶00至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二)笔试
1.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报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并在考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定于10月23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进行综合应用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和考试地点一并在补充公告中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1月26日前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离职证明及缴纳养老保险等资料。
5.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点击获取职位表。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通知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后,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安排报考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将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自愿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缺考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未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不予聘用。公示、备案过程中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作为其诚信记录备查。

四、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须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考务部门。
4.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资格复审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其他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报考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4.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5.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7.本公告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1-8726198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810240、8525772
附件:1.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点击获取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点击获取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21年9月6日


3、2021年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决定,为厅属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点击获取职位表,招聘对象主要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个别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岗位见《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点击获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应聘人员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9月6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90年9月6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ansu.gov.cn)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点击获取》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09∶00至9月17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招聘单位电话。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9月1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截止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后果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9∶00至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10月23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成绩于11月20日后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达不到1:3的,按达到最低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应聘者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5.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离职证明或养老保险相关证明等。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未参加笔试或面试、考试中违规违纪人员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综合成绩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八、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审批备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点击获取职位表,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备案后的聘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十、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须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考务部门。
4.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在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科学技术厅纪检监察组和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的监督下,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ansu.gov.cn)公布。
5.本公告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咨询电话:0931-8889434
甘肃省计算中心咨询电话:0931-8824638
甘肃省分析测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8811322
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935-2611377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4648949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810240,8525772
监督举报电话:0931-8834604,8837041
附件:1.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点击获取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点击获取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6日


4、甘肃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度招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32号)精神,甘肃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甘肃省财政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点击获取职位表(详见《甘肃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以下简称《职位列表点击获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四) 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gansu.gov.cn)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财政厅公开招聘职位列表点击获取》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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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财政厅”获取岗位表、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09∶00至9月17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点击获取》。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891173。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财政厅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9月1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后果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点击获取》(见附件)。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9∶00至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3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1:3,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财政厅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11月30日前,在甘肃省财政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笔试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须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考务部门。
4.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后一周内进行。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达不到3倍的,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甘肃省财政厅厅官网(http://czt.gansu.gov.cn)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3.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离职证明或养老保险相关证明等。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向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时通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由甘肃省财政厅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放弃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七、成绩核算及公布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点击获取职位表。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甘肃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体检时间、地点由甘肃省财政厅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考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甘肃省财政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备案及聘用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会研究后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本公告由甘肃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810240  8525772
甘肃省财政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899940
甘肃省财政厅人事处:0931-8891166
甘肃省财政科学研究所:0931-8891173
附件:1.甘肃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点击获取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点击获取



甘肃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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