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发改委回应“拉闸限电”
一是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保持中亚管道气进口稳定,压实责任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
二是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直保全覆盖,全面签订年度和供暖季供气合同,及早锁定资源。
三是进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指导地方科学合理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方案可执行、可操作,科学实施。坚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
四是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督促电厂在供暖季前将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储气设施注气进度,确保入冬前注满。
五是合理疏导用能成本。在确保民生、农业、公益性领域用能价格稳定的情况下,严格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能源企业生产运行成本。
六是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不合理用能需求,推动主要耗煤行业节煤限煤。
一是增加东北地区发电有效出力。组织中央发电企业结合采暖期供暖安排,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煤电机组开机水平,切实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优化电力运行方式,加强东北地区各省份统筹互济,合理调整东北地区外送电。
二是确保东北地区发电取暖用煤足额供应。在已签订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基础上,又组织产运需企业集中补签了一批中长期合同,实现东北三省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采暖季发电供热用煤资源已得到落实。
同时,在晋陕蒙地区选取一批条件好的煤矿列为冬季重点应急保供煤矿,在用煤高峰期阶段性释放产能,重点保障东北地区。引导发电供热企业加大进口煤炭采购力度,提前锁定资源和价格,做到应进尽进早进。
三是提升东北地区有序用电管理水平。指导东北地区在当前有序用电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确保居民、农业等民生领域用户用电不受影响。
建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联合工作机制,在执行有序用电过程中严格做到提前告知用户,鼓励和引导用户主动错峰用电,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确保电力运行平稳。
一是民生用能将在资源上做到充分保障。民生用能占我们整个供应的比重不高,居民用电占全部用电的不到20%,民生用气占全部用气不到50%,有能力、有条件给予全额保障。
为保障民生用能供应,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对民生用能实行合同全覆盖。为此,已组织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电煤中长协,实现对发电供热用煤全覆盖。
同时,组织供气企业和地方全面签订供气合同,对民生用气合同全覆盖。要求各地将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全部纳入民生用气范围予以保障。
二是民生用能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稳定。我国对民生用电用气都有明确的价格政策。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政府定价。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加合理浮动机制管理。在当前国际能源价格大涨的情况下,相关各方很好地贯彻执行了这些政策要求。民生用电用气价格将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基本稳定。
三是切实完善民生用能保障的责任机制和技术条件。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冬季高峰期取暖用电用气需求不断攀升,加大了调峰保供的难度。部分时段必须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协调好保障民生用能和部分工商业生产用能的关系。
为此,我们组织各地和煤炭、电力、天然气供应企业建立了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制定了压减预案,必要时科学有序实施“压非保民”,既要兜住民生用能底线,也要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做好发电用煤用气保障。加强供需形势研判,压实地方和企业保供责任,提前制定冬季电力用煤用气保供方案,落实好资源和运力,做好入冬前煤炭、天然气储备,保障发电用煤用气充足供应。
二是统筹加强电力保供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重要电源电网项目建设,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充分出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多渠道提升电力供应能力。
三是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发电成本。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交易,严格落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四是科学制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做到“三个必须坚持”。
必须坚持“压非保民”,严格保障民生和重要用户用电。
必须坚持“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企业对可中断负荷规模、执行条件等充分了解,组织供电企业、用户、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或协议。
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安排有序用电,严格落实有序用电,严禁拉闸限电。
一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增供。指导煤炭主产区和重点企业,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安全有效释放先进产能。
二是进一步核增和投产优质产能。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释放先进产能。
三是适度增加煤炭进口。支持企业用好国际资源,保持适度进口规模,有效补充国内供应。
四是着力提升存煤水平。支持地方和企业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准备一定规模应急储备资源,着力增加电厂存煤。
五是重点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在年度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组织产运需企业补签合同,推进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同时加强履约监管,保障发电供热等民生用煤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
六是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稳定社会预期。
一是冬季保供气源有明显增加。组织上游供气企业大力推进国内增储上产,前8个月国内生产天然气136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8%,供暖季期间将继续保持安全高负荷生产。
指导企业及早安排采购现货LNG资源,保持管道气进口稳定。截至目前,已提前锁定冬季保供资源1744亿立方米,做好今冬天然气保供工作我们是有底气的。
二是实现了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组织上游供气企业和各地全面签订全年和供暖季合同,绝大多数省区市签订合同量都比上年实际消费量有一定增长,为保障供暖季高峰期天然气供需关系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供暖季期间,我们将督促各方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用气,维护好供用气秩序。
三是调峰保供能力明显增强。今年入冬前全国可形成储气量超过270亿立方米,比上年进一步提升,冬季高峰期每天可动用储气超过2亿立方米。同时,准备了一定规模的应急储气量,确保应急调峰需要。坚持底线思维,指导地方和企业更新完善了3亿立方米/天的可中断非居民用户清单,制定了分级压减预案,做到随时可用,确保居民生活、供暖等民生用气需要。
确需实施有序用气的地方,也要坚决做到“压非保民”“限气不关阀”。
四是对民生用气加强重点保障。对民生用气全部纳入合同保障范围,落实保障供用气责任。协调上游供气企业对北方清洁取暖重点地区在气源保障上给予倾斜支持。冬季高峰期,对个别地区、部分时段出现供应偏紧情况,将及时加强调度,确保民生等重点用气需要。
本文转自于 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