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警察公告 (男100人、女10人)!专科学历即可

2021内蒙古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警察公告

(男100人、女10人)!专科学历即可


1、2021年东乌珠穆沁旗公开招聘85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25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1、2021年东乌珠穆沁旗

公开招聘公安机关

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维护东乌珠穆沁旗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经东乌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审查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乌珠穆沁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点击获取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警务辅助岗位85个点击获取职位表,其中:校园警务室警务辅助岗15个;交通秩序维护警务辅助岗位10个,其他为公安局各部门警种警务辅助岗位。校园警务室警务辅助岗以外的70个警务辅助岗位招聘女性10人,男女招聘岗位职数单独计算,不得调剂混用。面试和笔试按警务辅助岗位大类一个类型组织命题和考试,不区分性别和具体岗位。具体警务辅助岗位由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核准。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东乌旗户籍(2021年6月30日前入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30周岁及以下),其中因上学将户籍迁往外地,但父母户籍为东乌旗户籍,本人户籍尚未迁回东乌旗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具有东乌旗户籍对待。东乌旗户籍退役士兵年龄放宽到32周岁(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32周岁及以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东乌旗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4.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6.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具备正常履行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有吸毒违法经历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本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家庭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或涉嫌重大刑事犯罪被处以刑罚的;
10.面部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安东乌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发布期限7天,公告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30日,不包括节假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3日(受理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具体受理报名时间为报名期间当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报名时现场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父母一方东乌旗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点击获取职位表
(3)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白底免冠2寸照片4张;

(6)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7)“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在东乌旗服务证明文件及服务岗位部门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核和政治审查。资格审核由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审核应聘人员的提交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政治审查由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负责,审查范围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安排笔试。通过审核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平安东乌微信公众号和东乌旗门户网站上公示(具体时间详见平安东乌微信公众号和东乌旗门户网站公示公告,公告发布期限7天),并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核和政治审查与受理报名同步进行。
(三)考试和体能测试
此次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少于 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调整招聘比例。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试卷及答题文字。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试卷,试卷为统一考试内容。考生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作答,试卷文字报名时一经选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统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点击获取职位表

(4)笔试时间地点。详细《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招聘公告)。

(5)政策加分。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 2.5 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政策加分”。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分别按照男女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7)笔试总成绩在平安东乌微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公开,同时在东乌旗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张榜公布。
2、体能测试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平安东乌微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公告,同时在东乌旗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张榜公布。体能测试采取当场抽签决定男女分组和顺序的方式组织。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实施,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未能通过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安全提示: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运动的人员,以及处于妊娠期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面试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平安东乌微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公告,同时在东乌旗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张榜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当日面试采取当场抽签决定分组和顺序的方式组织。
(3)面试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未达到平均成绩人员,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具有聘用资格。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多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分别按照男女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对并列人员按优先条件决定取舍,若条件同等,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优先顺序: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蒙汉兼备考生。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平安东乌微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公开,同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张榜公布。
4、体检
体检人数按照男女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增加身高、吸毒两项检查内容。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应聘男女人员中分别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
5、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深入了解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回避的关系和家庭成员、近亲属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等情况。对考察环节出现的男女招聘空缺名额,按应聘男女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安排体检。
6、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招聘男女空缺岗位,分别按男女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安排体检、考察。
7、培训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进行补训。补训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分别按照男女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程序,安排培训。
8、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通过资格审查和政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人员,分别按男女招聘人数和男女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由东乌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前一年内经批准解除警务辅助岗位劳动合同而空缺的名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公安局按照本次招聘考试男女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培训均合格的,履行聘用手续。
9、薪酬
此次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按照《东乌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政办发〔2018〕17号)和《东乌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东人社办〔2019〕3号)确定薪酬待遇。

五、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招聘考试严格执行东乌珠穆沁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东乌旗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二)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三)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人员,且需提交卫生部门和社区开具的解除隔离或其它相关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四)锡盟外低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参加笔试环节时还需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体温超出正常范围的应聘人员,在专门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如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踪轨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进行处理点击获取职位表
(二)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中的有关资格条件和不得报考的情形等报考要求,下载按要求填写《东乌珠穆沁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打印两份,到报名现场后确认签字,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
(三)本次招聘工作全部环节接受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政法系统纪检组的纪律监督。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所提“以上”及“以下”均包含本级,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本公告内容由东乌珠穆沁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40—11:4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0479)3220221或3222925。
举报受理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40—11:40;下午15:00—17:00;
举报电话:13674791598。
附件1:东乌珠穆沁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点击获取
附件2:《东乌珠穆沁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
附件3:东乌旗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特此公告



东乌珠穆沁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回复“东乌旗”获取岗位表、进行网上报名


2、元宝山区公安分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全面落实《赤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赤公通〔2017〕128号),深入推进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元宝山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经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点击获取职位表,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5名点击获取职位表。其中:执勤一线辅警21名;技术人员辅警 1 名;退役士兵专岗3名。具体见《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点击获取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元宝山区户籍(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户籍),技术人员、退役士兵岗位放宽至赤峰市户籍(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户籍);
3.执勤一线辅警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技术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5.执勤一线辅警净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技术人员净身高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体能测试项目要求;
7.具备招聘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此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6.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曾从事辅警工作因违法、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辞职的;
9.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被判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以后所有其他事宜均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考人员请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厅(平庄北环)进行现场报名点击获取职位表
3.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相关要求:①报考人员应先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户口本、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持本人身份证可在中国银行自行打印)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为元宝山区户籍,则需提供考生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如配偶户口为元宝山区,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和户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的《元宝山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获取》一张,内容详细、准确、如实填写。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学、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包括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大学、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可不予审查。③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注意事项:①报名全程需佩戴口罩。②出示“蒙速办”APP生成的绿色健康码并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场所。③报名场所一次只能进入5名报名人员,其余报名人员在外等候,间隔不得少于1.5米。④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分批次进入室内报名。⑤少交流、不扎堆,打喷嚏遮口鼻。
4.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审核可以不予通过。
5.缴纳考务费
初审通过者须按照要求进行缴费,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
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减半收取共35元。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
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退还。
6.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
(三)体能测试
1.报名合格人员请于2021年10月9日登录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生持体能测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参加体能测试。有身高要求的招聘岗位,体能测试前先进行身高测量,合格人员才能进行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共5个项目。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详见《体能测试评表》(附件1)。体能测试成绩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4.体能测试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应聘人员统一使用汉语试卷并用汉语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受疫情影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合格人员及时关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3.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公布。
(五)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应聘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的原件。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没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照该岗位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所有岗位考生须用汉语作答。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
3.面试时间。受疫情影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时关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测成绩×40%+(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 面试成绩×20%。
报考退役士兵专岗考生在射击、散打、攀登、越障、泅渡、武装越野比赛中获得营级奖励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团级奖励的加3分,团级以上(不含团级)奖励的加5分,多次获得上述奖励的按最高级奖励加分,加分只进行一次。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取,若无此类人员,则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另行加试确定。
总成绩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技术岗位人员单侧矫正视力在4.5以上即可);
5.涉毒检测。
6.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考察及政审
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要求及薪酬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
3.聘用后如发现尚未被追究和正在被追究的违法违纪问题及其他不适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要求的情形,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薪酬待遇:按照元宝山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人社局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0476-5850023      

附件:
1.体能测试评分表.docx
2.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点击获取.xls
3.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获取.doc



元宝山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2日

转载来源  : 内蒙古人事考试资讯网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回复“元宝山”获取岗位表、进行网上报名

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才汇云网”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0条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