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人才,推动我市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西安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实施意见》等,经研究决定,从2022届毕业生中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 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在本部门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应聘人员如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服务年限要求。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要求,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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