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截止:北京市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即将截止:北京市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1.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2021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四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设置招聘岗位42个,拟公开招聘教师110名。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北京生源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北京生源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和补考记录,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进京条件。
(二)北京生源,列入北京市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培养2022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年龄要求:
1.本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专业要求:
毕业生所学专业和《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资格条件表》中所列专业一致,并且需有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有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也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数学教师。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资格条件表》。
(八)服从顺义区教委工作安排。
(九)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9:00至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17:00。
2.网上报名
报考者可以登录http://td.kaopuce.com/ehr/jbzx(以下简称招聘系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免冠证件近照和相关资料。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2021年12月6日9:00至2021年12月8日17:00,顺义教委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需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和邮箱发布的初审结果,如有疑问,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所需资料,拍照上传到对应“附件材料”,照片按下面顺序以实际内容命名,如“1身份证正面”“3户口簿首页”“5推荐表”。
1.身份证原件正面。
2.身份证原件反面。
3.户口簿首页原件,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视同原件。
4.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5.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6.有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7.教师资格方面,提供下列证件之一:
(1)教师资格证原件。
(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合格证明》。
(3)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上传高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
8.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需要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9.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采用讲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顺义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jshy.gov.cn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由第三方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
1.根据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入围总成绩末位并列时,则加试面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全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顺义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jshy.gov.cn/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资格复审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进行。
(五)考察与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察与体检阶段。
1.体检工作由区教委联系相关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工作由区教委统一安排。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之一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4.如果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其他人员。

 

五、其他说明

 

 

 

(一)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0年和2021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没有任何企事业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二)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2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的,在2022年7月20日之前,必须取得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顺义区“梧桐工程——干部人才引进计划”是顺义区面向优秀应届硕博毕业生实施的人才项目,凡列入梧桐工程招聘计划的岗位,聘用人员除享受编制内教师所有待遇外,优先入住顺义区人才租赁住房,优先纳入年轻干部人才库,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组织部门持续跟踪培养。
(四)2021年12月8日下午17:00以后将不再受理网上报名。如有问题,请考生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17:00以前联系招聘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生应及时关注顺义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jshy.gov.cn/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格。
(八)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控措施。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参加考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 李老师
咨询电话:010-69440571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工作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四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第四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的63个单位,共招聘139个岗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已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4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限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0年  12月4日至2003年12月4日之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2021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的各项相关要求,其中年龄要求为硕士限30周岁以下,博士限35周岁以下。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从业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4日9:00至2021年12月6日17:00
报名网址:www.rc.bjedu.cn(海淀教育人才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全部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对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审核状态将显示为“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未经网上报名及审核不通过人员,不能进行下一步环节。
(二)网上确认
由区教委与用人单位共同对考生的信息进行确认,通过的考生其审核状态会显示为“网上确认通过”。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照片,并将照片打包发送到报名单位指定邮箱,压缩包以“岗位编号+姓名”命名,照片以实际内容命名,如“1 报名表”、“2  身份证”: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拍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北京市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毕业证、学位证;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户口必须在京,需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后续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工作的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具体事宜视疫情情况海淀区教委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www.rc.bjedu.cn(海淀教育人才网站)公招报名系统首页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三)试讲、面试
考试方式为先试讲后面试,采取网上方式开展。
试讲环节不指定具体范围,由参加考试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学段教学大纲自行准备微课内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课,试讲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试讲在15分钟左右完成。
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
此次考试的时间、网络设备环境等具体要求及安排,会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同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公布。
招聘单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合格),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 :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采取加试试讲的方式取第一名。
(四)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规定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六)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聘用
通过资格终审的人员将与单位建立聘用关系,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试讲、面试和资格复审等环节,若疫情发展严峻无法开展,我委将适时进行调整。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88487392 88472680
附件:《2021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四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转载来源  :国企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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