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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2年公开招考2607公务员公告

河北省2022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928名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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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2年公开招考2607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天津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天津市2022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考职位为天津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2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录机关的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可通过公开招考专题网站rsks.hrss.tj.gov.cn查询。

天津市2022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蓝色字体可直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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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月23日8:00至2月28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月23日8:00至3月1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月24日8:00至3月2日18:00缴纳笔试费用,于3月22日8:00至3月25日18:00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笔试不得入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可与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进行分类测试,综合管理类市级机关和区级以下机关职位进行分级测试,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与综合管理类市级机关职位相同。专业技术类和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相关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专业技术类职位专业科目不设考试大纲。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按照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

  笔试时间:3月26日、27日

  3月26日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6日下午:14:00—16:30申论

  3月27日上午:0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疫情防控所需证明参加考试。报考市级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内六区;报考区级以下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所报考的区。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需体能测评职位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根据规定,专门机构将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对确定为答卷雷同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月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需按照招录机关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参加面试(体能测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招录机关从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调剂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需体能测评职位未达到4:1)的,应当进行调剂。

  调剂原则和条件: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报考人员作答的是同一类公共科目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涉及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如需调剂,只能在同类职位中进行;已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和放弃资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申请调剂的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调剂职位及有关要求于5月6日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时间:5月7日8:00至5月8日18:00。调剂资格审查时间:5月9日8:00至5月10日18:00。调剂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于5月12日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公布。

 

  (四)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具体事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于5月21日、22日进行,具体事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不再收取考生费用,进入面试人员可在5月17日8:00至5月20日18:00期间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及疫情防控所需证明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也可采取结构化小组、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调剂结束时(需体能测评职位在体能测评结束时),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仍未达到3:1的,按现有进入面试人员组织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5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各职位录用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天津市公务员局会同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组织体检,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人选按照计划考察人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职位按照计划考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其他职位采取等额考察。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考察人选超出计划考察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录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天津健康码”,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报考咨询

  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中查询。如有其他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022-2339492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3314295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5105

  咨询时间:2月23日至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特别提示:

  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及相关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阅卷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天津市公务员局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天津市2022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蓝色字体可直接点击查看)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22年2月22日

 

 

 

河北省2022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928名选调生公告

  为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选调生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河北省决定开展2022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列入《河北省2022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附件1)范围院校(学科)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国内重点院校。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相关专业中,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

  2.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附件1所列国(境)外知名高校中,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河北省属13所骨干本科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的,国家计划内统招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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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选调职位

  2022年度河北省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共提供928个职位,其中省直部门职位44个、市直部门和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职位297个、县直部门职位587个。(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见附件2)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报考省直、市直和县直相应职位,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省直和市直相应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可报考县直相应职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好、品行优、敢担当、能力强、作风实。

  3.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院校毕业生应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毕业生,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毕业生可纳入范围),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毕业生一般应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本科一般须有纳入本次选调范围的国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4.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6年3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符合推荐要求的学生干部职务连续满1学年;国内重点院校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在各级党组织和院系及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体健康。

  7.须同时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国内院校学科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3)

  8.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9.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9:00至3月13日18:00。考生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执行。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同时报考3个职位,即1个省直职位、1个设区市市直或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职位、1个县直职位(所报市直职位和县直职位原则上应隶属同一设区市或雄安新区,报考定州市职位的可兼报保定市1个市直职位,报考辛集市职位的可兼报石家庄市1个市直职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可在标注面向国(境)外院校招录的职位中,同时报考2个职位,即1个省直职位和1个市直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可在标注专门面向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招录的职位中,报考1个县直职位。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2022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有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须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国内院校报考人员,《报名表》相关信息确定并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国(境)外院校报考人员,《报名表》中“院校审核盖章”一栏可空白,《报名表》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一并制作成电子文档,按上述程序提交审核。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遵守报名系统中《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相关要求,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5.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截至3月13日18: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3月14日12:00-18: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提交审核的考生,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除因职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3月16日9:00至3月26日22: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按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之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特别提示:

  填报健康信息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26日2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27日9:00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2022年3月27日(周日)上午9:00-11:00,在石家庄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职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划定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低于1:3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进入面试情况,将及时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2022年4月9日(周六)在石家庄市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增设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10%。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和考试的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列入签订就业协议名单范围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内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相关招录单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与招录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请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提供三方协议或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考生须恪守诚信精神、自觉履责践约,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签约、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分别组织。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选调政策

  河北省高度重视定向选调生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的战略之举,不断完善政策、改进举措、强化培养,使选调生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1.定向选调生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安排到省直、市直、县直机关单位,本人自愿直接到乡镇(街道)工作的可由市级以上组织部门统筹安排。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一般列入优秀年轻干部范围,培养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重点管理、跟踪培养,符合条件的在提拔使用、推荐参加遴选、选调到上级机关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2.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进行任职定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任命为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报审后取消录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按规定晋升相应职务职级,其中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在基层锻炼2-3年后,可破格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博士试用期后工作满4年的,可安排副县(处)级职务或相应职级。

  3.强化选调生培养锻炼,省市县三级联动,确保6年重点培养期内每年参加不少于半个月的集中培训;注重实践历练,在规定时限内,由省市组织部门统一安排到村任职或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根据工作需要及干部德才条件、日常表现等,不断优化培养路径和培养措施,有计划地安排到重要岗位、重点任务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

  4.定向选调生被录用后,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统筹管理。自到河北工作之日起,发放租房补助每月不少于1000元、连续发放五年。同时根据各地各单位相关引才政策,在租房、购房、交通、医疗、旅游等方面享有优惠。

 

  六、其他事项

  1.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勿听信任何不实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2.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贯穿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全过程,请考生仔细阅读有关要求,认真遵守执行。

  3.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4.请及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通知动态,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11-87864063,87864061(工作时间)

  15133196002,13582128126(其他时间)

  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欢迎有志到河北工作的同学踊跃报考。

  附件:

  1.河北省2022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

  2.河北省2022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表

  3.学科分类参考目录

  4.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5.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22年2月22日

 

转载来源  :  国企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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