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购物,消费者谨防四大“坑”!

直播购物,消费者谨防四大“坑”!

 

直播购物中的那些“坑”,你中招过吗?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带货模式的普及,直播带货已经逐渐在各大网购平台上占据主流地位。在直播间,先领专属优惠券再下单、听主播讲解商品属性和优点再下单,已经成为不少网民的消费新习惯。但广大消费者务必注意,直播带货存在的种种问题,也不容忽视。


      今天就给大家看一个踩“坑”案例:


      今年5月2日,阿华在看直播时发现,某珠宝店正开展黄金项链“秒杀”活动,主播边展示黄金项链边口播:“黄金三条九项链,准备好,福利1000单,18寸的链子,原价一万三,任何地方都是一万三,限购每人一单”“今天,9999不要,6999还不要,3999还不要,1999上车!”直播过程中,主播并未陈述项链的重量。阿华观看直播后,便参与了该“秒杀”活动,于当晚9时在“某珠宝店”购买了案涉项链,并支付了1999.99元。

 

随后,阿华收到的实物为带有“足金凤尾链”标签的项链,并附有贵金属制品检验证书,证书显示检验结果为:主体金(Au),纯度足金,总质量2.48克。

 

阿华表示,其购买前并未询问该项链的重量,而是根据主播“原价一万三”的陈述结合金饰的市场平均价格估计项链重量,但收到商品后发现仅有2.48克,故认为“某珠宝店”虚构了原价,对其构成欺诈。阿华于是向广州互联网法院起诉,要求该珠宝店支付三倍赔偿金5999.98元、案件受理费由珠宝店负担。

 

阿华提起诉讼后,该珠宝店向阿华退款1999.99元,阿华也向珠宝店退还了案涉项链。

 

商家被判欺诈 赔付消费者项链价款三倍

 

那么,涉案的“某珠宝店”的行为是否属于欺诈?

 

法院审理认为,在网络直播营销中,消费者了解商品的方式主要是直播营销人员(俗称“主播”)通过视频直播展示商品并口头陈述相关商品信息,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应对其展示和口头陈述的内容引发的法律后果依法承担责任。

 

本案中,“某珠宝店”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由该店员工开展,案涉商品亦由该珠宝店销售,主播在直播过程中的陈述引发的法律后果应由该珠宝店承担。

 

法院指出,引发争议的主播陈述内容为案涉项链“原价一万三,任何地方都是一万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中定义,“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经办法官曹钰表示,在案涉直播中,主播称案涉项链原价为13000元,但“某珠宝店”陈述主播所称的上述“原价”实际上是实体店的标签价,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该商品在其网店曾经存在符合上述定义的“原价”,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认定上述主播在直播中所称的案涉项链“原价一万三”并不属实。该所谓的“原价”与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差异巨大,是主播吸引消费者参与直播间“秒杀”活动的重要内容,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有明显影响。主播在直播过程中陈述该虚假内容使阿华陷入错误认识进而购买案涉项链,应认定为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某珠宝店”向原告阿华赔偿案涉项链价款1999.99元的三倍即5999.97元;驳回阿华其他诉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直播购物常见四大“坑”

注意保存凭证以便维权

 

1、部分商家或主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商品存在着质量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问题,导致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损:

 

2、部分商家或主播为逃避平台交易安全监管,诱导消费者私下转账交易,发生纠纷后就“人间蒸发”,消费者售后权益没有保障;

 

3、消费者在直播渲染的焦虑气氛下冲动购物、大额消费,后续面临退换货不及时,导致购入大量无用商品的窘境;

 

4、直播带货营销模式与主播本人密切相关,经营者主体不明确,消费者无法确认维权对象,维权成本高。

 

维权建议:

保留购物凭证,可投诉举报或提起诉讼

 

1、选正规平台,交易有保障

 

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直播平台,在其中要选择信誉度高、资质全的商家,并在平台链接内下单。下单前可以浏览历史直播记录,查看该主播有无违规行为。部分主播会诱导消费者在平台外,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直接转账付款交易,从而绕开平台监管,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维权成本会很高。

 

2、理智购物,量入为出

 

直播带货常见的营销手段就是利用时间节点的紧迫性,夸张优惠差价,渲染焦虑气氛,加之直播互动加剧了盲目跟风购物心理,很容易造成消费者的刺激性冲动消费。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首先确定购物清单避免冲动消费购买不需要的商品,下单前可以向主播询问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全面浏览商品评价、历史价格和功能表述,尤其是在页面角落用蝇头小字写的“特别提醒”,必要时还可以咨询客服,切勿盲目跟风购买。

 

3、保存证据,积极维权

 

消费者除了在购物过程中仔细向主播询问目标商品的各项参数、了解商家售后服务规则(尤其是退换货规则)外,购物后还要保存好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遇到问题首先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自于  赤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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