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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职工5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4年4月7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4月7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4月8日至2004年4月7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4月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以及部分高校网站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各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nnjyj-2203.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 1 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填写真实可靠的报名信息资料,并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由本人签名后作为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8:30至4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 2 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7日8:30至4月14日18:00。

3.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4.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网上改报时间:2022年4月15日8:30至4月15日12:00。

网上改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15日 8:30至4月15日18:00。

5.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2022年4月16日8:30 至4月30日18:00。

(二)笔试。在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单位书面通知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实际通知为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对于免笔试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21人以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学科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现场面试考点工作区域、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市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将在招聘单位笔试面试书面通知或报名系统平台或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九、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10561、0771-2809709;

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5896686;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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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0日

 

 

2022郑州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部分高等院校招聘优秀毕业生228人公告

 

为不断提升我市教育水平,选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郑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郑州市教育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的通知》(郑人社办〔2022〕10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部分高等院校现场招聘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学校、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学校30所,招聘岗位228个。各学校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郑州市2022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部分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一)赴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招聘2022年应届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二)赴具有国家建设学科等高等院校招聘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招聘高校毕业生,是否必须研究生以上学历,根据所需专业等实际情况,由学校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确定。

  四、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在高校提供的推荐材料及个人鉴定。

  4.教师资格证的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6.用人学校作为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拟聘用的非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报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且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学校在各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1.考虑到疫情等实际情况,报名拟先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9:00至4月13日17:00。

  3.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在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wlsign.51np.top:81/opt/recruit/recruitExaminee/logi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4.招聘学校对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情况,以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告知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等事项。

  5.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组织用人学校统一到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现场报名或资格确认时携带:

  (1)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中直接打印的《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引进优秀毕业生登记表》3份。(本人手写签名,粘贴好照片);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生证;

  (4)《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9)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6.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7.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1.用人学校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其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无法到高校现场进行招聘的,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也可通过线上招聘或直接到用人学校考试。

  (五)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提前到应聘学校跟岗见习,见习期间学校可适当给予生活补助。协议明确用人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查询。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学校拟定签订,也可使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根据情况补充相关内容。

  (六)体检、考察

  1.体检由用人学校负责组织安排,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毕业后,携带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到市教育局报到,学校进行入职查询无问题后按程序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新聘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三)按照“郑州人才计划”,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招聘期间请关注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郑州教育信息网,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6962327 0371-6718072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附件:2022年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2022年3月30日

 

2022上海海洋大学招聘103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洋大学前身是张謇、黄炎培1912年创建的江苏省立水产学校,是新中国第一所本科水产高校,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秉承“勤朴忠实”校训精神,坚持“把论文写在世界的大洋大海和祖国的江河湖泊上”的办学传统,聚焦“水域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和地球环境生态保护”学科主线,致力于世界一流特色大学建设。

学校现有14个学院(部),现有学生17200余人,其中本科生12100余人,研究生约5000人。教学科研人员9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90余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4个,其中含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国际认证专业。拥有 5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国家精品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拥有1个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省部级创新团队。4个学科进入ESI 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水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A评级。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平台30余个。拥有我国第一艘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淞航”号,研制万米级着陆器成功到达10918米深渊,在深渊科学等领域走在世界前列。主办大陆地区第一本水产类英文期刊Aquaculture and Fisheries,《水产学报》被评为“全国百强报刊”“中国精品期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推进“三全育人”,是上海市首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试点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学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注重师德师风建设,远洋渔业国际履约团队入选全国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开展科技服务,打造海峡两岸大闸蟹合作典范,助力西藏、新疆、陕西、贵州等地精准扶贫,稻田综合种养获联合国粮农组织推介。

秉承“从海洋走向世界,从海洋走向未来”的国际化办学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打造高水平对外合作新平台,与30余个国家(地区)的 1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亚洲水产学会等国际组织保持密切合作,入选教育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首批建设高校,与日本东京海洋大学、韩国海洋大学联合开展“亚洲校园”项目,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合作高校实行学分互认,建设全球海洋渔业治理高端智库,持续增强“生物资源、地球环境、人类社会”诠释能力,不断开创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新局面。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人才加盟我校,共同发展!

二、招聘岗位

1.高层次人才:不限。

2.专任教师:98人。

3.专职辅导员:5人。

具体岗位及招聘要求等,详见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rczp.shou.edu.cn)。

三、招聘说明

(一)应聘时间与方式

应聘者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的岗位相关要求,网上填报信息。专任教师岗位的报名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非专任教师岗位的报名截至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在报名前须详实准确填写所有个人资料,确无信息请填“无”。简历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并按要求上传全部附件,信息不完整、附件不全或不清晰者,我校可不予审核。

(二)岗位招聘要求

应聘人员应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章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

专任教师岗位: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新招录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以“博士后”方式录用;对师资长期紧缺的部分专业,以及我校暂无博士后流动站的人文社科类和外语类等专业,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已具有博士后经历、符合进编录用条件的,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新进专任教师实施“3+2”首聘考核制度(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教师首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非专任教师岗位:(1)实验技术岗: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学科背景,掌握与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大型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经验者优先。具有本岗位相关中级职称者优先;(2)管理岗: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3)其他专技岗: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者优先。

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提供毕业年度《报到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按本市相关规定提交落户申请。

“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以事业编制方式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外省市高级专技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当年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为初次就业。已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需提供毕业当年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尚未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需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

(三)招聘办法

1.受理应聘申请,资格审核

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按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2.综合考察(考试或考核、试讲等)

专任教师由各学院组织试讲和初步遴选。

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考察方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紧缺急需岗位及高层次人才可采用直接考察的方法。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择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专任教师岗位根据岗位特点和招聘规律,各学院按需自定试讲时间;非专任教师岗位在招聘公告截止日期后集中开展综合考察。

3.政审与体检

由学校用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应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5.录用入职。

四、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薪资待遇。

2.住房待遇

(1)以事业编制录用的人员可申购政府政策性房源。政策性房源临港限价房有关介绍可登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

(2)考虑到政府政策性房源的不确定因素,在未取得房源期间,我校实行货币补贴,每月核算,按年兑现,最长享受20年。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校园网—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网站。

(3)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校可安排在校属公寓中过渡;其他人员,学校可协助申请临港地区公租房、人才公寓等。

3.关于科研启动及培养

(1)学校提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校科技发展专项基金和市教委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2)新进教师进校后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产学研践习项目,进校满3年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项目。

(3)符合国家及市部级人才计划入选条件者,学校协助推荐申报相关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

4.临时新片区人才政策

按本市相关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各类人才,实施居住证专项加分、缩短“居转户”年限、管委会直接审批人才引进落户等政策。

5.享受工作餐补贴、免费体检、教职工疗休养、探亲差旅费、子女幼托费等其他待遇。

五、招聘系统操作流程

1.使用注册的账号登陆招聘系统。

2.选择左侧“我的简历”。

3.点击“创建简历”。

4.简历类型选择“教师招聘”,简历名称填写“姓名”,点击“保存”。

5.点击“完善简历”,简历填写要求如下:

(1)“基本信息”须严格按照系统规定的格式或范例填写完整。

(2)“学习经历”应自高中起填写。毕业院校属于“国内科研院所”“国内其他高校”“境内外著名高校”请先选择学校类型,然后在“其他院校”栏填写毕业学校名称。

学习或工作经历中,按“XX年X月-XX年X月,XX单位学习(工作)XX专业(职务)”的格式填写,学习经历须从高中起填写,并注明相应的学历层次。工作经历只填写有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否则一律视为“待业”。“实习经历”非工作经历,可不填写。

(3)上传附件

需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申请事业编制岗位需提供)、大学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尚未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前五项必须上传)、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证明)、计算机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填入系统的获奖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材料(请将上传的附件统一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格式后上传,压缩包内附件格式:后缀为*.pdf文档或者*.jpg图片格式的文件,文件字迹务必清晰、文字方向请勿倒置)。

6.简历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如有问题点击“完善简历”继续完善后保存。

7.简历确认无误后,选择左侧“招聘职位”,浏览职位相关要求等,选择意向职位,点击“申请职位”,进一步预览核对简历信息,无误后点“保存并交简历”。

8.查看提交申请

点击左侧“我的申请”可查看预览已保存的职位信息,选择职位后点击“提交申请”,“状态”显示为“个人申请”即为报名成功。请务必提交简历,否则视为未报名。

报名成功后,可在“我的应聘职位申请”下查看申请职位审核状态。

友情提示:

(1)每名应聘人员最多允许申请两个岗位,超过两个岗位则无法再提交申请。提交简历前请务必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旦提交的岗位则无法修改。

(2)应聘人员须对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聘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等情况的,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无效。

(3)请务必保证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请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查收,以便接收通知。

(4)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登陆系统。如无法填报,请关闭浏览器,清空历史记录后重新登陆或更换浏览器。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邮政编码:201306)

学校网址:www.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sho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直接与人才招聘网上各学院、各部门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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