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简章(2022年4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等相关文件精神,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决定组织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考试(2022年4月)。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和考务信息通知平台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者登录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41.250.30/index.aspx)进行报名。曾在报名系统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个人信息的更新维护及本次考试的报名。
(二)本次考试资格复核前的有关考务信息详见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及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政府公告,资格复核后的考务信息详见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岗位更全面、完整、具体要求请在报名时进一步对照查阅。
三、报考须知
《厦门市集美区所属卫生事业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报考须知(2022年4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2年5月9日10:00—5月16日17:0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2年5月9日10:00—5月17日15:00
(三)申诉
2022年5月9日10:00—5月17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笔试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2022年5月18日9:00至2022年5月2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登陆“报名系统”完成笔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2022年5月25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
初定:2022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最终确定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考务信息通知平台。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招聘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含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下同)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于报名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提出,并报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后考前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及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政府公告另行公告。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录招考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开始查询时间以笔试成绩发布为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均须参加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区人社局、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将在“报名系统”及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 面试
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和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的公告。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1.免笔试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面试成绩。
2.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
(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可由考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办理调动(接收)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
已进入办理调动(接收)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见附件3)。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网站技术人员(0592-2039082)。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考务信息通知平台”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报考须知》。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区人社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 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报考须知(2022年4月)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
3.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2022年4月)工作联系表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转载来源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报考须知(2022年4月)
目 录
为帮助报考者详细了解报考政策、相关事项及提醒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按照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编写了《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报考须知(2022年4月)》。本须知仅适用于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考试(2022年4月),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工作期间曾发生医疗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福建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并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三、选报岗位
1.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全面、逐项对照招聘岗位和招聘简章等要求,确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者登陆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41.250.30/index.aspx)进行报名。曾在报名系统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个人信息的更新维护及本次考试的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3.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尽早报名,防止出现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错失考试机会。
请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以下为常见不合格照片:①着制式服装照(公安、工商、武警等);②着帽子或太醒目、夸张首饰等;③模糊不清晰的;④眼镜反光的;⑤明显不是个人照片的(如风景照、名人照等); ⑥随意自拍的半身照,全身照等无法看清楚脸的;⑦头发刘海遮挡面大的;⑧照片比例变形的;⑨手持证件的照片;⑩其他难以清晰辨认的。
报考者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合格照片造成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个人简历
曾在系统中注册登记的考生,本次报考前务必首先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改完善个人相关信息(截至报名日或报名截止日),如实反映各阶段的就学、就业、待业等状态,期间不能中断,原则上应从高中起填写。报名提交审核后修改填写的个人信息,系统无法自动更新呈现。为避免所报考岗位审核人员按原信息审核判定不符合,请务必在报名信息提交前完善并确认个人信息无误。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注明单位性质(机关、参公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和本人身份(公务员、参公事业编制人员、非参公事业编制人员、编外人员)。
部队、武警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注明“现役人员”还是“非现役文职人员”,或者“合同制职员”等。
在读人员须注明教育类别是“全日制普教”还是“非全日制普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1.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2.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3.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4.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须实行履职回避
四、年龄、资格(历)等的计算办法
如无特别说明,相关年限的计算、证书取得时间等,均指计算截至报名截止当月,即2022年5月。
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其他年龄要求按此类推。
岗位资格条件、《简章》和《报考须知》要求具有××条件以上的,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数。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截至报名截止日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学历(位)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二)国(境)外学历(位)
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1.面试资格复核时,招聘单位将对学历(位)进行核查,请考生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
2.2022届毕业生和持国(境)外学历(位)者在岗位资格复核时需提交或书面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以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考生,“医”类岗位须取得与岗位相符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医师资格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药、护、技”三类岗位须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六、专业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文中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其中,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和境外学历(位)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报告为准。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原则上须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报考者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或学位的,也可报考。
例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
考生A:取得英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后读取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单证,无学历),该考生可报考该岗位。
考生B:取得英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后攻读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仅取得研究生学历未获硕士学位),该考生可报考该岗位。
考生C:取得英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辅修工商管理专业取得学士学位,该考生可报考该岗位。
考生D:取得英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函授工商管理专业取得本科学历,该考生可报考该岗位。
考生E:取得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专升本取得英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该考生不能报考该岗位。
考生F:取得英语专业本科学历(未取得学士学位),取得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无学历),该考生可报考该岗位。
考生G:取得英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肄业,该考生不能报考该岗位。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含“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或“临床医学博士”,其他专业以此类推。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报考者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主干课程成绩表、论文发表情况、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只字不差体现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未列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不得报考该岗位。
经与招聘单位沟通,若报考者对专业资格审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通过“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
七、可免笔试情形
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招聘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含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下同)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于报名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提出,并报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后考前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及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政府公告另行公。
八、岗位开考比例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按要求可免笔试、取消开考、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于报名结束后提出意见,报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并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区人社局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上述岗位开考情况在“报名系统”及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
九、笔试加分
(一)加分原则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各项加分。
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面试环节不享受加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二)加分对象
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符合以下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享受笔试加分待遇:
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限为1年及以上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人员:服务期限2年及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限1年及以上不满2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笔试卷面分加5分。
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在福建省外应征入伍,但已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福建户籍的可参照),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或优秀士兵或优秀义务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及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后加5分。
厦门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至第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或全运会第2或第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1名的,加9分;曾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2或第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第6名的,加7分。
(三)加分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网上报名期间主动向招聘单位沟通提交以下加分证明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须提交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以及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2.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安置地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此前已由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继续有效。
3.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3)。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
(一)免笔试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面试成绩。
(二)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
(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可由考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十一、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特殊行业或岗位有相应体检标准可另行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
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复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2.考生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组织体检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组织体检的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
3.组织体检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组织体检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十三、聘用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招聘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招聘单位查阅其人事档案后,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按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类别和级别进行聘任。如招聘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十四、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是指经社会化评审、全国统一考试或考核确认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方式取得的职称。
在资格复核时,尚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的,可提供成绩单(须证明通过考试)、评审通过文件或考核确认表等有效材料。
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福建生源类推界定。
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籍)的招聘,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毕业时已取得相应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可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十五、网上报名操作须知
网上报名流程详细操作须知请登录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http://120.41.250.30/index.aspx)查看报名流程说明模块内容。
十六、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本次招聘全程,将严格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部署,严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务必遵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行程规划,以免错失考试资格。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招聘结束,如境内新增中高风险地区,从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地区来厦的,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 附件3: | ||||||
| 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2022年4月)工作联系表 | ||||||
| 序号 | 单 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1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吴雨然 | 0592-6256272 | wuyuran@jimei.gov.cn | 厦门市集美区九天湖路20号 | 361022 |
| 2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张淑斌 | 0592-6360097 | 925187083@qq.com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景山路270号 | 361023 |
| 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2022年4月)岗位信息表 |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主管部门 |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最高岗位级别 | 招聘 人数 |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 笔试科目 | ||||||||
| 最高年龄 | 性别 | 最低学历 | 学历类别要求 | 最低学位 | 所学专业 | 民族要求 | 户籍要求 | 其他条件 | ||||||||||
| 1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免疫规划 | 1001 | 专业技术 | 12 | 1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无 | 预防医学 |
| 2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理化检验技师1 | 1002 | 专业技术 | 12 | 1 | 35 | 男 | 研究生 | 不限 | 硕士 | 化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无 | 化学 |
| 3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理化检验技师2 | 1003 | 专业技术 | 12 | 1 | 35 | 女 | 研究生 | 不限 | 硕士 | 化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无 | 化学 |
| 4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微生物检验技师1 | 1004 | 专业技术 | 12 | 1 | 35 | 男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卫生检验,卫生检验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不限 | 不限 | 无 | 卫生检验 |
| 5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微生物检验技师2 | 1005 | 专业技术 | 12 | 1 | 35 | 女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卫生检验,卫生检验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不限 | 不限 | 无 | 卫生检验 |
| 6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微生物检验技师3 | 1006 | 专业技术 | 12 | 1 | 35 | 男 | 研究生 | 不限 | 硕士 | 卫生检验,卫生检验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不限 | 不限 | 无 | 卫生检验 |
| 7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微生物检验技师4 | 1007 | 专业技术 | 12 | 1 | 35 | 女 | 研究生 | 不限 | 硕士 | 卫生检验,卫生检验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不限 | 不限 | 无 | 卫生检验 |
| 8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疾病控制1 | 1008 | 专业技术 | 12 | 4 | 35 | 男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无 | 预防医学 |
| 9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疾病控制2 | 1009 | 专业技术 | 12 | 4 | 35 | 女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无 | 预防医学 |
| 10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疾病控制3 | 1010 | 专业技术 | 12 | 4 | 35 | 男 | 研究生 | 不限 | 硕士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本科阶段应为预防医学专业 | 预防医学 |
| 11 |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核拨 | 疾病控制4 | 1011 | 专业技术 | 12 | 4 | 35 | 女 | 研究生 | 不限 | 硕士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本科阶段应为预防医学专业 | 预防医学 |
| 12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外科护理 | 1012 | 专业技术 | 12 | 3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护理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 护理学 |
| 13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内科护理 | 1013 | 专业技术 | 12 | 3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护理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 护理学 |
| 14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助产士 | 1014 | 专业技术 | 12 | 4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助产、助产学 | 不限 | 不限 |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 护理学 |
| 15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儿科护理 | 1015 | 专业技术 | 12 | 3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护理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 护理学 |
| 16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手术室护理 | 1016 | 专业技术 | 12 | 3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护理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 护理学 |
| 17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急诊科护理 | 1017 | 专业技术 | 12 | 3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护理学类 | 不限 | 不限 |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 护理学 |
| 18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儿科医师 | 1018 | 专业技术 | 12 | 2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不限 | 不限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的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且正在参加或已完成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临床医学 |
| 19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儿科主治医师 | 1019 | 专业技术 | 10 | 1 | 40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不限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不限 | 不限 | 具有儿科学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临床医学 |
| 20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皮肤科医师 | 1020 | 专业技术 | 12 | 1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 不限 | 不限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执业范围为皮肤病与性病专业的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且正在参加或已完成皮肤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临床医学 |
| 21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麻醉科医师 | 1021 | 专业技术 | 12 | 2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不限 | 不限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执业范围为麻醉专业的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且正在参加或已完成麻醉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临床医学 |
| 22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普外科医师 | 1022 | 专业技术 | 12 | 2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不限 | 不限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的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且正在参加或已完成外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临床医学 |
| 23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急诊科医师 | 1023 | 专业技术 | 12 | 2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不限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且正在参加或已完成急诊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临床医学 |
| 24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急诊科主治医师 | 1024 | 专业技术 | 10 | 1 | 40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不限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不限 | 具有急救医学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临床医学 |
| 25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放射科医师 | 1025 | 专业技术 | 12 | 1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 | 不限 | 不限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且正在参加或已完成放射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医学影像学 |
| 26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医院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拨补 | 放射科技师 | 1026 | 专业技术 | 12 | 1 | 35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学士 |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 不限 | 不限 | 具有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医学影像学 |
| 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