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会议开始收费,不按次最低只包月,违法吗?

腾讯会议开始收费,不按次最低只包月,违法吗?

 

9月15日起,使用腾讯大会的部分功能需要至少支付一个月的费用。这种行为是否涉嫌垄断?是否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

腾讯开始向个人用户收取会议费用。你怎么想呢?

腾讯会议用户唐王(化名)最近很“烦恼”。用软件组织了一个小型沙龙后,她发现了可以免费使用的视频转换成文字的功能。现在,她只能免费体验10分钟,付费成为会员后才能看到所有转换后的文字。

唐王决定付费后,发现成为腾讯大会会员只能按月开始。有连续包月、12个月、3个月、1个月四种不同的收费价格。对应的费用有25元、288元、88元、30元。

由于唐王较少使用腾讯的会议,她认为这种收费方式不合理。“我希望腾讯能提供按次或按天计算的会员服务。”唐王对财经政法说。

唐王的经历只是一个缩影。近日,不少用户在社交平台上抱怨腾讯大会突然收费带来的不良体验。

e金融法咨询了腾讯会议客服,对方回应称,目前腾讯会议的会员服务是按月计算的,不提供按次付费服务。

据客服人员介绍,是腾讯大会最近刚刚推出的收费会员服务,包括文字录制转换、设置共同主持人、增加同时在线视频数量等功能。此前,上述服务是免费的,因为它处于“免测试”阶段,现在已经结束。

e法查询发现,腾讯会议已于2022年9月15日结束上述限时免费功能。

腾讯大会并不是唯一提出此类支付请求的平台。以视频平台为例。腾讯视频、优酷视频、爱奇艺、芒果TV官方旗舰店的客服都告诉财经E法,他们的会员服务只有月卡、季卡、年卡,没有周卡卡、日卡。

这种无处不在的收费模式是否意味着合理?企业的这种行为是否涉嫌垄断?是否涉嫌损害消费者福利?是否涉嫌利用优势地位损害交易对手的公平交易权?

对此,受访专家的意见并不一致。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权认为,视频平台用户使用频繁,普遍实行包月或包年的收费模式是合理的,不能直接与腾讯大会相提并论。刘权建议,腾讯大会应考虑用户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收费服务模式,根据成本合理收取服务费。

01

一些功能从“免费”变为“收费”

几个月前,唐王也在腾讯召开了一次会议。当时他选择了同步云录屏的功能。会议结束后,他可以下载转换成文本的会议记录。在唐王看来,腾讯大会的成绩单转换的准确率非常高,非常流畅,但是最近她已经无法免费使用这个功能了。

腾讯会议分为两类用户:个人、组织和公司。在个人用户中,有两种模式:免费个人版和付费会员版。这一次,引起争议的是个人用户。

腾讯有两类用户:个人、组织和公司。

E财经以个人用户身份体验腾讯大会时发现,以非会员用户身份登录腾讯大会时,如果想将录制的视频转换成文字,只能免费试用10分钟。

非会员只支持10分钟免费转录。

点击“立即升级”,页面会显示升级成为会员的支付方式。对于个人用户,腾讯大会提供四种不同的付费方式,分别是连续包月、12个月、3个月和1个月。目前对应的收费有25元、288元、88元、30元。

腾讯会议会员有四种支付方式。

成为付费会员后,用户可以解锁使用更多功能。包括更大的云录制空间、更高的高清画质、无限制使用自动会议纪要、字幕和实时转录。会员也可以设置两个共同主持人,但非会员用户不能。此外,成员人数同时从30人增加到60人。

成为付费会员后的多种功能

从9月中旬开始,腾讯大会的突然收费,让很多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吐槽。槽点主要是设置共同主持、多人开相机、转换文字等原有的免费功能。,并突然开始收费,给用户使用腾讯会议学习工作带来不便。腾讯大会的部分用户是老师和学生。一位老师发帖称,自己家里直播教学的设备和软件都是自己购买的,现在突然推出支付功能,无疑增加了教学成本。

有网友吐槽腾讯会议费

02

腾讯大会:不提供单费服务。

10月26日,《财经E法》联系腾讯大会客服,询问是否可以提供按次计费的会员服务。对方表示,目前腾讯会议的会员服务是按月计算的,不提供按次计费服务。

此外,腾讯的会议客服表示,这些付费会员服务是最近刚推出的功能,之前没有。

客服称,目前会员服务包含的内容在之前的限定时间内是免费的,但是试用期已经结束,需要付费才能解锁。

腾讯客服回复称,相关免费服务处于“豁免测试”阶段

腾讯的会议客服没有对付费服务的上线时间做出回应。但在腾讯会议新闻中,财经E法发现了9月14日发布的“部分限时免费功能调整通知”的消息。在通知中,腾讯会议通知用户,自2022年9月15日起,共同主持人、自动会议纪要、字幕功能结束。这意味着腾讯会议是9月15日上线的付费会员服务功能。

腾讯的会议在9月15日以一些限时免费功能结束。

腾讯对视频录制转文字等服务收费合理吗?

刘权表示,腾讯会议上述功能从免费到付费的行为是合理的。“企业提供服务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不是公共财政资助的。企业有权自主决定相关服务是否收费以及如何收费”。

不过,刘权也指出,企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要合理,尤其是对具有一定宣传性和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更不能乱收费。

03

只提供月供合法吗?

虽然企业有权决定如何收费,但是否应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比如按次计费或每日服务的收费选项?如果只提供月租费是否合理合法?

对此,受访专家的意见并不一致。

刘权对财经E法表示,腾讯发布会的视频录制翻译成文字。目前只提供包月收费模式,没有单一的收费服务,不合理,涉嫌侵犯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对于大部分个人用户来说,一个月可能不会有几次在线会议,包月收费模式显然不划算”。分析认为,可能是单费服务定价不好,但这并不构成平台不提供单费服务的正当理由。

吕晴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熊有不同的看法。在他看来,会员服务是按次计算还是按月计算,都属于商家的自主经营权。

熊钟鼎解释说,自主经营权包括“我只提供我想提供的选择”。熊钟鼎主张,企业有权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对服务套餐进行定价和计算。他用店做类比。“如果店家开始卖三个,我觉得是合理的,这是店家的权利。”

不过,熊也提到了一个特例,即如果腾讯会议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现行《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七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对此,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冰认为,虽然《反垄断法》规定拒绝交易是一种滥用形式,但不能理解为所有拒绝或不提供交易的行为都构成拒绝交易。

“现在很难判断腾讯大会构成垄断。”陈冰认为。

根据陈冰的分析,我们从《反垄断法》的角度谈拒绝交易,首先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即根据反垄断分析框架,首先要界定相关市场,认定其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无故拒绝交易并造成竞争损害。“这是一个复杂的分析过程”。

在此次事件的反垄断分析中,陈冰认为,论证的最大难点可能是对相关市场的准确定位。相关市场分析的关键在于备选分析方法的应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的结合,基本服务市场与增值服务市场、行为市场与效果市场的区分。

此外,陈冰表示,其他方面的合理分析也是需要的。即使有一些竞争损害,比如一些低频用户的现实利益受损,但这种损害与会员整体基于这种包月服务所享受的长期利益相比,是否可以容忍?长期利益提升包括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其他会员用户的流畅度,降低会员用户的整体平均成本,以及腾讯自身的开发运营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也认为,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产业界和学术界形成的共识是,大部分商业模式问题还是要留给市场去解决,而不是依靠反垄断行政执法。

04

能和知网案例比吗?

在刘权看来,可以结合最近的另一个案例来讨论平台拒绝与用户交易的问题。

这是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冰诉知网“中国知网反垄断第一案”。郭冰认为,知网的查重服务不对个人用户开放,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因此,他向当地法院提出了申诉。今年3月21日,杭州中院正式受理此案。

在反垄断审查的压力下,知网宣布向个人开放查重服务。

在大家等待庭审的同时,知网于6月12日主动发布了《关于中国知网向个人提供查重服务的公告》,称从即日起,中国知网将直接向个人用户提供查重服务。因为核心诉求已经实现,郭冰于7月20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七天后,杭州中院裁定准许郭冰撤诉。

知网为什么突然宣布向个人开放查重服务?背景是我国正在不断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治理,监管机构也对知网进行了反垄断审查。今年5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正式对知网涉嫌垄断行为展开调查。知网相关负责人曾对《财经E法》表示,这是知网进行自我反垄断整改的重要一步。该负责人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案后,根据要求,知网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数十份整改意见,其中包括向个人开放查重的服务。

但陈冰认为,“腾讯大会不提供单一会员服务”不能简单与“郭冰起诉知网拒绝个人查重”相提并论。知网案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只有知网可以提供查重服务,因此知网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但腾讯会议不开放单一会员服务,不造成非会员完全无法使用腾讯会议,只能使用其增值功能。因此,对于腾讯会议的行为,“应更多考虑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尊重市场发展规律”,但他指出,平台开展业务时,也应考虑如何平衡商业利益与消费者体验。

05

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腾讯不提供单一的会员服务。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受访的两位专家一致认为,腾讯会议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下结论。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吕来明认为,免费改收费即使不过分高,也不违法,“收单费或月租费都不违法。”

吕来明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是有弹性的。除非明显不公平或者违反原服务协议,一般不承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损害。在实践中,法院大多尊重经营者的商业自由。即当消费者有机会在市场中选择时,定价和服务收费方式一般应留给市场。

丁晓东也认为,目前很难断定腾讯大会的行为不合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不涉及垄断或者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比如企业在已经处于收费模式的情况下单方面改变服务模式),企业可以自由设计和选择其商业模式。

“如果企业的商业模式受到过度限制,消费者和用户最终都会受害。”丁晓东对财经e法说。

 

本文转自于   财经E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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