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在防疫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鄂尔多斯市政法系统将汲取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畅通救助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隔离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现向广大居民、农牧民朋友郑重通告:
在鄂尔多斯,无论任何时刻,我们都坚持生命至上,救人为先。
在鄂尔多斯,如您在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期间,遇到特殊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非紧急情况请拨打12345市长热线,心理危机请拨打96885热线。对隔离群众报警,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置,提供帮助、解决问题。
在鄂尔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但请谨记:在自救和避险时,不要损害他人生命。事后,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对事情过程进行回溯和研判,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置。
在鄂尔多斯,请您放心!我们尽最大努力保障您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这个公告最大的作用在于通过确定规则制造预期引导行为,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稳定秩序的效果。
群众通过这个公告,明确知晓了政府特别是政法机关对于群众权利遭到侵害时采取自力救济时,采取了保护支持但是也反对过度的态度时,就会大胆地进行自力救济。这样就可以积极主动地保护自己,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甚至伤亡。
更为重要的是,侵害群众基本权利利益的,阻止群众行使权利维护权利的某些人,也明白了当地政法机关是支持群众进行必要的自力救济,政府的这种态度势必让这些人三思而后行,让他们不得不尊重他人的权利。
这样一来原本可能不得不冲突双方,就会因为这个公告所确定和宣示的规定,合理理性地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定,从而避免了冲突产生。
所以根本不必担心这一公告会催生矛盾,反而可以有效地起到缓和干群关系的作用。也可以避免焦虑恐慌情绪的产生和弥漫。
真的要为鄂尔多斯政法委的这个公告点赞,真的是融情入理,以法生智。
所谓善政、德政、仁政,就是这些闪烁法律价值光芒的规则不断积累而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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