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局下属公办学校及时补充师资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东莞市教育局计划于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员。公告如下:
东莞市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
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指2022年5月及以前毕业且取得相应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并符合本方案和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其中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岗位仅限本镇街内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市直属学校聘用合同制教师岗位仅限本校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
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中职、幼儿园)在职在编教职员或参加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考核(统一笔试)——试讲(实操和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4月28日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dghrss.dg.gov.cn/)、东莞市教育局(http://edu.dg.gov.cn/)和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1. 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5月10—12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地址详见附件4。
招聘单位于5月24日前完成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名单进行公布。
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统一笔试、实操和结构化面试。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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