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师职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由设岗县自主确定。
按照《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岁。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规记录。
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报考,须在签约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填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编号。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6月1日9:00—6月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资料,填写《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并在线打印。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6月2日—6月6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6月15日—17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结果公布:笔试结果拟于6月26日在报名系统公布。需要查分的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1天内,填写《山西省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申请表》,交相关招聘市教育局。
3、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于6月30日在报名系统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各市教育局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面试时间及地点。
4、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无身份证人员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明等材料,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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