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和12个旗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23名在编工作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日(不含)至2005年7月2日(含)期间出生的;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7月2日(不含)至2005年7月2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分两个阶段报名: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9:00—7月9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9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9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岗位,取消“项目人员”岗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调整岗位情况在本网站公布。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24:00。
1.开考比例。普通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数与交费人数之比)为1:3。基层医疗卫生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数与交费人数之比)为1:2。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科目。应聘人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点设在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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